刹车失灵!压路机背向而来司机大喊“快躲开”却为时已晚
2019年3月1日,罗湖区东湖街道辖区深圳市东部过境高速公路K8+140通道涵处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一名施工人员当场死亡。
中南建设公司作为事发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存在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检查不到位、设施设备保养维护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等隐患。其行为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有安全管理责任。具体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检查不到位。中南建设公司董事长伍某民未督促或组织检查第六合同段三工区安全生产工作,未能及时消除此起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中南建设公司事发项目部项目经理李某卓、安全总监王某林以及安全员李某华未及时排查发现事发压路机驾驶员周某朋无《 压路机操作证》上岗的违规行为。
(2)设施设备保养维护监督检查不到位。中南建设公司未采取有效的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发压路机存在刹车失灵的事故隐患。
(3)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中南建设公司事发项目部未对周某朋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导致周某朋安全意识淡薄,无证驾驶事发压路机,事发时关闭事发压路机发动机,违章操作导致事故发生。
(4)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中南建设公司事发项目部虽然编制了路面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文件,但未对事发压路机驾驶员周某朋进行过安全技术交底,导致周某朋未能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造成事故发生。
中宇监理公司作为深圳市东部过境高速公路第六合同段项目监理单位,公司监理人员巡视检查不到位;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监督不到位。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有安全监理监管责任。
周某朋,事发压路机驾驶员,其安全意识淡薄,无《 压路机操作证》驾驶事发压路机,不具备压路机安全操作技能,在压路机刹车故障时错误操作,造成该起事故发生,导致庹某秀当场死亡,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周某朋行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罗湖公安分局已对周某朋进行立案侦查。
此次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了企业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为预防事故再次发生,针对中南建设公司存在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和防范措施:
(1)进一步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一是要进一步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切实增加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频次和质量,及时发现和整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二是施工现场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指导和监督现场施工作业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技术交底内容规范作业,严禁现场施工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违规违章操作;三是要督促设备保养部门和设备所有者落实机械设备、车辆维修保养制度,采取人防、技防、物防等手段强化对机械设备、车辆进行全方位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存在的事故隐患,确保各种机械设备、车辆安全可靠。
(2)进一步全面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风险告知。一是要严格落实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不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施工作业人员严禁上岗;二是严格做好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风险告知,全面详实告知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作业(设备操作) 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和注意事项; 三是要强化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切实做到施工作业人员对本岗位作业内容及操作规程应知、应会、熟练掌握,确保整个作业过程安全规范有序。
(3)进一步强化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严格落实对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度,按要求对各类作业人员进行全员安全技术交底,确保现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熟练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并在施工作业过程中监督施工人员严格遵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