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机、自卸汽车、压路机、铲车等设备租赁竞争性谈判
北安市高标准农田项目挖掘机、自卸汽车、压路机、铲车等设备租赁竞争性谈判谈判采购公告
山东水总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北安市高标准农田项目挖掘机、自卸汽车、压路机、铲车等设备租赁竞争性谈判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东胜乡,主要租赁内容为:挖掘机、自卸车、汽车吊、压路机、铲车、挖掘机平板拖车(合同估算价732.00万元),技术标准为现行的国家规范和行业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2 采购范围 主要租赁范围为:挖掘机、自卸车、汽车吊、压路机、铲车、挖掘机平板拖车等机械租赁。
3.1机械设备租赁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
财务要求 3.2财务要求:近年来财务状况良好,资产没有处于冻结、接管;能提供合规增值税发票;企业当时没有处于破产、重组;能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信誉要求 3.3信誉要求: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报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影响履约的;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通过天眼查(),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包括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多家公司之间存在互相持股或个人持股的),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报价,否则均否决其报价。
3.3 与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4月26日9时0分至2023年4月28日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